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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蘋網交易案 陸委會:嚴格審查

香港《蘋果日報》去年因「港版國安法」被迫關門,外界關注台蘋未來動向。台灣《蘋果新聞網》八日發聲明,指已完成與新東家的交接,外傳是17Live共同創辦人潘杰賢與港商黃浩合資收購,民團擔憂有中資收購媒體問題;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昨強調,經營權變更必須符合我國法規,申請方也應進一步說明,主管機關會嚴格審查。 經營權變更須符合我法規 邱垂正說明,《蘋果新聞網》是港資在台分公司,其經營權之變更必須符合我國法規,相關部會收到變更申請案後,將依規定審理。台灣有些民團、學者專家也擔憂台灣《蘋果新聞網》易主後,過去所累積的新聞資料庫、員工個資等恐遭不當利用,及未來媒體可能遭染紅,成為台灣的國安風險等種種疑慮。邱強調,對於各界疑慮,相關主管機關會依規定及權責做嚴格審查。 此外,中國國際經濟交流研究中心總經濟師陳文玲在一場論壇妄言,「一定要收復台灣,特別是在進行產業鏈、供應鏈重構方面,一定要把台積電這本來屬於中國的企業搶到中國手裡」。邱垂正批評,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更非對岸所管轄,對於這位中方學者的蠻橫、恫嚇、威脅我方企業,政府予以嚴厲譴責。 邱垂正表示,兩岸已經簽署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台灣高科技廠商赴中投資,不應受到不當的政治干擾,應保障我方企業合法投資及正常經營權益。美中貿易戰後,全球高科技的供應鏈重組,政府已於今年四月廿一日修正發布「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強化在陸轉讓、出資涉及關鍵技術移轉,應事先申請許可。 他提醒,在中國投資晶圓廠的台積電,若將股權移轉給中資,必須向經部投審會事前申請許可。為防範中資違法繞道購買台股或相關企業的股票,現行兩岸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將由主管機關依兩岸條例第九十三條之一規定,處分該中國企業罰鍰,並停止其股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