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中國外交部批評日本出於自私目的在太平洋上主張一塊比法國面積還大的海域。以「沖之鳥礁」 這一彈丸之礁非法主張近70萬平方公里的管轄海域,侵蝕公海和國際海底區域,損害國際社會的整體利益。中國的這一聲明,引起國際社會對日本非法佔據國際海域的關注。
沖之鳥礁在何方?又有多大呢?
沖之鳥礁(國際社會稱之為Parece Vela),是位於日本南部、西太平洋海域、菲律賓海當中的一組珊瑚環礁。位於東經136度05分,北緯20度25分,在東京南偏西約1730公里、沖繩東南約1070公里、關島西北約1200公里。而台灣距離沖鳥礁最近點是宜蘭蘇澳鎮,約為1528公里。這片無人居住的島礁是一些低矮的礁石,日本曾用混凝土予以加固。日本方面的描述為「高約1米,由直徑僅為數米的兩塊岩石組成」。
沖之鳥礁不符島的國際定義
上維基網站查一下就能知道,沖之鳥礁只有區區不到8平方米(實際為7.86平方米。不到一個廁所面積大),日本官方硬說是這是島。面積如此之小,把它說成為島,實在是匪夷所思。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公約還規定,人工島嶼、設施和結構不具有島嶼地位,沒有自己的領海,其存在也不影響領海、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界限的劃定。由此可看出,對島的基本定義必須是,擁有可食用的水源,人類可居住、滿足基本生活所需。
沖之鳥礁如此渺小,只有兩片岩石漲潮被海水淹沒,退潮才露出水面的礁石。這樣的鳥礁,即便不考慮食水來源,也不適合人類居住。日本政府硬生生把沖之鳥礁說成是島,目的無非是想霸佔「依據國際法島嶼才能擁有的200海裡專屬經濟區等權益。」 可見,日本的野心、霸道、以及強詞奪理。
日本劍指海洋經濟權益
資料顯示,日本主張沖之鳥為一島嶼,並自2008年起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Commission on the Limits of the Continental Shelf)提出「認可日本擁有沖之鳥島海域等周邊7個海域的74萬平方千米的外大陸架」之申請。但此申請並沒有獲得認定與正式批准。
也就是說,沖之鳥礁不是島,不享有聯合國海洋法200海裡專屬經濟區,及區內的一切自然資源。除了半徑12海裡內屬日本領海外,其餘均屬公海,其他國家可以在該處開發自然資源和捕魚。
海洋之大,礁石無處不在。區區7.86平方米的海上礁石,到處都有,如果個個都被認定為島的話,那海洋還有公海可言嗎?更何況日本之前向聯合國申請登記沖之鳥礁時,已經被拒絕過。法理上沖之鳥礁已不具備專屬經濟區,已不屬於日本管轄海域。
須遵守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
回顧過去,台灣、日本為兩地漁民在沖之鳥礁海域捕魚發生糾紛。日本官方對台灣漁船罰款後放行,引起臺灣漁民的強烈抗議。台灣漁船甚至在一些有「重疊海域」 (有海權爭議糾紛)捕魚時,不時遭到日本軍艦的驅趕,為了抗議日本的做法,數十艘台灣漁船集結起來向日本抗議而引起國際媒體關注。對於台灣政府的不作為、不發聲、不表態,未能及時保護台灣漁民權益,各界都給予聲討。
而位於南海南沙群島的太平島(Taiping Island),目前由台灣政府管轄,面積有0.51平方公里,是南沙群島中最大的天然島嶼。擁有天然食水、島上有人居住,還有駐軍看守,以及協助漁民在周遭海域作業時如發生意外施以救援服務。這明明是一座島嶼,卻硬被日本、菲律賓說成是礁。太平島比起沖之鳥礁大650倍。何理之說?實在是顛倒是非。
國際社會必須正視日本以彈丸鳥礁,偷換概念來非法獲取擁有近70萬平方公里的海域,侵蝕公海和國際區域的海底資源,侵犯國際社會的整體利益;無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而侵佔國際海域、無視國際法而隨意擴張領海的管轄權。
日本為攫取更多的海洋資源,圖謀把沖之鳥礁「指礁為島」,從而擴充 「專屬經濟區」的非法行徑,國際社會比必須給予制止與譴責,以維護國際海域的和平、通暢。
6月10日至12日在新加坡舉行的「香格里拉論壇」上,日本國防部長岸信夫也提到,「堅持一個自由開放的印太有助於加強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現今,如果日本本身都不遵守「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任意「指礁為島」,搶佔國際海域,那豈能要求他方遵守呢?